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条例
第一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院内教学问题的指导、咨询和评审机构。
第二条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院、系、部负责同志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
第三条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时间与院行政换届时间一致。在任期内,如有成员不能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可临时另选他人递补。
第四条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1.讨论研究商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与措施。
2.对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各专业的少妇高潮惨叫久久久久久电影规模及是否少妇高潮惨叫久久久久久电影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3.审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认定教材,并对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4.研究教学改革的方案,并对各专业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5.审定教研立项,评审、鉴定教研成果,并对各系、部教研工作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6.审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进行教学检查,并对院、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7.审定并向学院推荐系、部的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案。
8.负责组织对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并对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9.审定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建设计划,并对设备、资料的购置提出咨询意见。
10.每隔一周举行一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并执行教学工作通报制度。
第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解释。